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冷作钣金工。
1.2 职业定义
对金属板材进行冷、热态成形和铆接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大部分在常温下工作(个别地区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7.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刀具、量具。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 基础知识
2.2.1 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知识。
(2)公差与配合。
(3)常用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知识。
(4)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2.2.2 冷作钣金加工基础知识
(1)冷作、钣金图样的特点。
(2)基本作图方法。
(3)展开基本原理。
(4)展开方法。
(5)冷作钣金加工常用设备知识(如:剪床、卷板机、压弯设备、压力机、弯管机、钻床等的分类、用途、基本结构及维护保养方法)。
(6)气割设备、工具及砂轮切割机的使用。
(7)装配工具、夹具、吊具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8)手工电弧焊、气焊设备及工具的知识。
(9)铆接工具及用途。
(10)设备润滑知识。
2.2.3 钳工基础知识
(1)划线知识。
(2)钳工操作知识(锉、锯、錾、钻、绞孔、攻螺纹、套螺纹)。
2.2.4 电工知识
(1)通用设备常用电器的种类和用途。
(2)电力拖动基础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2.2.5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6 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2.7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