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职业资格证
信息来源:指方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已阅读 [ 3202 ] 次
摘要: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职业资格证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用于生活、生产的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配电设备监视、操作、维护和检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领会、理解和应用技术文件资料的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推理和应用计算的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1.7.2培训教师
(1)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4)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
(1)有配备有关电气设备模型、挂图、演示板等教学仪器的教室。
(2)有操作技能训练实习室,包括有关一次设备和常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
(3)有变电所计算机模拟装置、仿真装置或物理模拟装置。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按标准答案评定得分。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口试、笔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各级的考核方式根据职业等级和考核项目的特点而定,由3—5名考评员组成的考评小组按技能操作考核规定或有关标准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考核得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评分均采用百分制,两项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为1:15;技能操作考核为1:5。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80—360分钟(等级不同和项目不同则时间不同)。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技能操作考核场所应有符合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配备有必备的设备、工器具、材料、仪器等,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等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