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职业资格证
信息来源:指方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9日 已阅读 [ 4579 ] 次
摘要:起重工职业资格证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起重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机具或指挥吊车,将重物吊、移至指定位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高空,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见表)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为具有多种起重机械的施工现场。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道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等级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18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满足技能操作鉴定场所需要的工地或场地进行,配备有起重操作的各种设备、工具、机具、吊件等。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章守纪,精心作业;
(2)团结互助,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3)刻苦学习,提高技能,勤俭节约,爱护设备。
2.2 基础知识
2.2.1 识图知识
(1)识图基本知识;
(2)机械零件图一般知识;
(3)设备安装图知识;
(4)建筑结构图知识。
2.2.2 数学基础知识
(1)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2)应用几何知识;
(3)应用三角知识。
2.2.3 物理基础知识
(1)重量和重心的计算;
(2)力的基本概念;
(3)摩擦与惯性。
2.2.4 材料的基本知识
(1)钢材的基本知识;
(2)材料的力学性能。
2.2.5 电气、机械基本知识
(1)电工学基本知识;
(2)机械基本知识。
2.2.6 现场安全知识
(1)起重工安全操作法;
(2)安全用电常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3)消防基本知识;
(4)紧急救护知识。
2.2.7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建筑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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