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水平证书持有者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和继续教育事宜。证书办理所需手续: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社会工作师继续教育工作由各省各地区民政部或社会工作协会负责,具体实施方式均不相同,有网上在线继续教育的,也有通过继续教育机构实行现场继续教育的,具体事宜可以在相关部门官网进行查看或者直接咨询相关单位。
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 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 (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