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内的证书被大家熟知的有安全员证书、技工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除了这些建筑行业内还有很多其他证书,看看自己对什么证比较感兴趣。
01三类人员证书
(1)A证:企业负责人。
1.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
2.已与本企业确定劳动关系;
3.已参加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且考核合格。
(2)B证:项目负责人。
1.已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已与本企业确定劳动关系;
3.已参加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且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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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已与本企业确定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已参加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且考核合格。
02技工类证书
技工证是一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由国家劳动部门组织考试和颁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技术工作人员水平证明,也是普通技术工种的上岗证,是一种等级证明,用来区别操作证人员水平高低的证书。
(1)原持有操作证的电工、起重、架子工、厂车、焊工基础上,到劳动部门考取职业资格等证级,不作上岗证用。
(2)没有操作证的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木工、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砼工等工种,持有本职业资格证书,除区别高低水平外,同时作上岗证用。
03注册类证书
1)注册建造师
一、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
2)造价工程师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个部委联合负责。
(1)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2)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3)注册消防工程师
由公安部(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
4)注册监理工程师
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5)注册土木工程师
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
6)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
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
7)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
8)注册建筑师
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这个要求比较高。
9)注册结构工程师
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
10)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
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
04职称类证书
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是指取得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
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
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行业内部使用广泛,但含金量较低。常用专业有:
(1)暖通/暖通空调
(2)给排水
(3)机械/机电/机电工程
(4)自动化类
(5)园林设计/园艺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
(7)工民建
(8)建筑学
(9)市政/公路
(10)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
(11)水利水电/化工
(12)建设设计/测量
(13)建筑/建筑施工
(14)建筑电气类
(15)园林绿化等
05岗位类证书
项目经理证
(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
操作证
操作证(有危险操作的一线技术工人的证书)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
①电工
②焊工
③高空作业(架子工)
④制冷工,颁发IC卡式绿色皮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
(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证
①厂内机动车(电瓶车、叉车、推土机、挖机、装载机等)司机及维修。
②起重类(非建筑业起重,龙门吊、行吊、汽车员等司机、维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